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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氮燃燒超低煙氣分析係統5.6.1 煙氣采樣方法:直接抽取法(全程伴熱法) 5.6.2 NOx 監測方法:紫外線差分吸收光譜法 5.6.3 O2 監測方法:電化學法5.6.4 溫度檢測方法:熱電阻5.6.5 壓力檢測方法:壓敏電阻法5.6.6 流量檢測方法:皮托管法5.6.7 濕度監測方法:電容法
低氮燃燒超低煙氣分析係統
設備名稱:煙氣連續自動監測係統(簡稱 CEMS)。
5.2 設備型號:( TR-9300D )。
5.3 安裝位置及監測項目:O2、NOx、溫度、壓力、流量、濕度。 5.4 安裝數量:1 套 CEMS。
5.5 儀(yi) 表的輸出單位:
5.5.1 NOx 濃度單位以“mg/m3”計。
5.5.2 煙氣含氧量以“%”計。
《固定汙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》HJ 76-2017 《固定汙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監測方法》HJ 75-2017 《大氣環境質量標準》GB3095-1996
《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》GB13223-2003 《生活垃圾焚燒汙染物控製標準》GB18485-2007 《火電廠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》HJ/T75-2007 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工程技術規範》CJJ90—2002 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爐技術規範》CJ/T118—2002 《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GB16297-1996 《固體(ti) 汙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(yu) 氣態汙染物采樣方法》GB/T16157-1996 《工業(ye) 爐窯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GB9078-1996
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GB3095-1996 《分析儀(yi) 器通用技術條件》GB12519-1990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(新頒 2000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) 《有關(guan) 量、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》GB3101-86 《電測量儀(yi) 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》SDJ9-87 《工業(ye) 控製設備及係統的端子板》NEMA—ICS4 《工業(ye) 控製設備及係統的外殼》NEMA—ICS6 《煙氣采樣器技術條件》HJ/T47-1999 《煙塵采樣器技術條件》HJ/T48-1999 《汙染物在線監控(監測)係統數據傳(chuan) 輸標準 》HJ 212-2017 《固定汙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(yu) 氣態汙染物采樣方法》GB/T16157
低氮燃燒超低煙氣分析係統
為(wei) 了防止塵埃在過濾器周圍堆積,造成堵塞影響樣氣流動,設備必須定時反吹,為(wei) 了防止 反吹氣壓力達不到要求,本設備設計有反吹氣儲(chu) 氣罐,並且反吹周期在現場根據具體(ti) 情況,通 過觸摸屏進行設定或修改。
反吹控製裝置定期對取樣探頭進行反吹,以防止煙塵堵塞取樣探頭。提供的反吹氣必須是 幹燥、無油、無水的儀(yi) 表空氣或氮氣,反吹氣在取樣探頭現場增加前級空氣預熱箱(包括反吹 控製閥),將反吹壓縮空氣預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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